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朱立云律师的网站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工伤鉴定标准(十级)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5-01-06 13:52)    点击:662

 

  工伤鉴定标准——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(十级)

  1)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;

  2)面部有瘢痕,植皮,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>2 cm2;

  3)全身瘢痕面积<5%,但≥1%;

  4)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,年龄在50岁以下者;

  5)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;

  6)一手指除拇指外,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;

  7)指端植皮术后(增生性瘢痕1 cm2以上);

  8)手背植皮面积>50cm2,并有明显瘢痕;

  9)手掌、足掌植皮面积>30%者;

  10)除拇趾外,余3~4指末节缺失;

  11)除拇趾外,任何一趾末节缺失;

  12)足背植皮面积>100 cm2;

  13)膝关节半月板损伤、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;

  14)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;

  15)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上以者;

  16)一眼矫正视力≤0.5,另一眼矫正视力≥0.8;

  17)双眼矫正视力≤0.8;

  18)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;

  19)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/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;

  20)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;

  21)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,矫正视力正常者;

  22)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~Ⅱ(或轻度、中度),矫正视力正常者;

  23)晶状体部分脱位;

  24)眶内异物未取出者;

  25)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;

  26)外伤性瞳孔放大;

  27)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;

  28)双耳听力损失≥26 dB,或一耳≥56 dB;

  29)双侧前庭功能丧失,闭眼不能并足站立;

  30)铬鼻病(无症状者);

  31)嗅觉丧失;

  32)牙齿除智齿以外,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;

  33)一侧颞下凳关节强直,张口困难Ⅰ度;

  34)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;

  35)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;

  36)鼻中隔穿孔;

  37)一侧不完全性面瘫;

  38)血、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,胸膜粘连增厚;

  39)开胸探查术后;

  40)肝外伤保守治疗后;

  41)胰损伤保定治疗后;

  42)脾损伤保定治疗后;

  43)肾损伤保定治疗后;

  44)膀胱外伤保守治疗后;

  45)卵巢修补术后;

  46)输卵管修补术后;

  47)乳腺修修补术后;

  48)免疫功能轻度减退;

  49)慢性轻度磷中毒;

  50)工业性病Ⅰ期;

  51)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;

  52)减压性骨坏死Ⅰ期;

  53)一度牙酸蚀病;

  54)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朱立云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劳动纠纷  医疗事故  房产纠纷  经济仲裁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朱立云律师,朱立云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朱立云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099240266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朱立云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兰州律师 | 兰州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朱立云律师主页,您是第21018位访客